第六章 双亲罹难
最终,阿飞草草地挖了个坑,埋葬了那对理论上是自己爹妈的夫妇。在极度的震惊过后,他恢复得比那痛失老狗的隔壁老王要快得多,倘若他其实不是他,而是这具躯体的原主人,那肯定是个彻底冷血、冷酷的到连自己都要鄙视自己的家伙。
然而终究经历了整整一个冬天,在人的一生中,一冬是如此短暂,但当身历其间,却又显得如此的漫长。更重要的是,无论前一世还是这一世,这都是阿飞第一次如此近距离地直面死亡,并且是这种悲惨的死亡……
后来他揣着这条竹片离开县城,隔壁老王跟在后面,不住口地询问氏公子究竟给了多少报酬,结果“一百五十钱”才刚出口,眼瞅着老王的眼神就不对了,腰肢一弯,手就不自觉地奔着路旁一块石头过去了,要不是阿飞及时大喝一声,又亮了亮手中的旧弓,估计老王就能当场“弑师”。
阿飞本打算回家打个招呼就出山奔朝鲜去,再怎么看不上眼一百五十钱,对于这时候的他来说,让他钻裤裆他都勉(kěn)强(dìng)干了。而且他开始考虑,一辈子窝在那穷山沟里,自己就算不被饿死也肯定闷死,而且随着这具新躯体逐渐长大,将会需要解决生理问题……
然而才回到家,他就赫然见到了令人浑身发冷的一幕——原来所谓的家只有三面土墙,还有一面用柴捆来遮蔽风雨,如今柴捆散落了一地,三面土墙也不知道被何人、何物给砸塌了两面……
阿飞瞪大了眼睛,快步冲入屋内,然后便只见夷人爹妈全都倒伏在已经凝结了的血泊当中,两人后背都各有一条长长的伤口,皮肉翻卷了起来,狰狞恐怖得仿佛正择人而噬的恶魔血口一般!
阿飞在旁边看着他写字,这才恍然大悟,原来时公子不姓时……不对,根本就不是时公子,而应该是氏公子,话说这姓够少见的,而且还把老家青州北海郡标在名字前头,看起来这个氏氏家族颇有些来历啊。按道理说,后面就该写上报酬数额了吧,阿飞在内心不住地喊道:“黄金万两!黄金万两!不对……这种偏僻地方,就算地头蛇也没那么多钱,还是黄金百两吧,有百两我也就勉强认吃亏了。”
当下听了分辩,时公子淡然一笑——他此刻又恢复到了初见时从容镇定的翩翩佳公子形象,再不是那大黑天儿的打算出南门跑路时候的狼狈相了——指指阿飞须臾不肯离身的那张旧弓:“可惜县中并无好弓,便暂将此弓送与你吧,某会说与县尊知道。”
我去!才给一百五十钱啊,竟然还有零有整啊!原来你这条小命就才值一百多个大子儿啊!你这家伙得有多吝啬得有多贱格啊!阿飞差点儿就扑上去,抢过那条竹片来给氏公子开了菊花。
其实高句丽人退去的第二天,隔壁老王就扯着他,打算返回穷坳去,但阿飞一方面害怕城外还有夷寇的游骑,现在就离城太过危险,另方面也存着万一的希望,时公和*图*书子说“必有厚报”,不知道肯不肯兑现?
不要啊!阿飞在内心狂喊,你以为用一把破弓就能打发我了吗?而且这还不是你自己的财产,你得多吝啬才会想出这种借花献佛的毒计来啊!
不过还好,时公子还有后话:“某身边并无多少财货,但既有承诺,定不会食言。且留下几个字,你若有暇,便到朝鲜来寻我索取酬劳吧。”
郡兵是三天后赶到的——倘若高句丽人坚持不退,估计这几天功夫,县城都够被屠个七八遍了——然后时公子就打算跟着郡兵返回郡治朝鲜去。临行前他叫来阿飞,对他说:“汝救了某的性命,某终身不忘——只是箭术尚须磨炼。”
从县城前往氏家庄院,距离其实并不算远,还不到一百里地,阿飞花费了整整一个白天,那天傍晚时分,终于进入了庄院的范围。那是一片占地好几亩的建筑群,土墙外有木篱环绕,并且角落上还竖立着几具粗陋的箭橹。他还没能找到入口的所在,忽然耳畔一阵狂吠,只见一群猛犬也不知道从哪儿扑将出来,恶狠狠地直取自己的哽嗓咽喉!
说着话要来笔墨和一条竹片,写下一列工整的汉隶:“北海氏勋酬答夷民阿飞……”
第二天,阿飞带上一包野菜、野果,迈上了前往朝鲜的不测征程。这一路上无疑充满了艰险,好在他有一张旧弓傍身,普通蟊贼是不敢贸然前来惹事的。当然啦,那也因为他们没能看到他藏在包袱里的鹌鹑羽箭,否则肯定不会对这半大孩子客气。
阿飞红着脸给自己找理由:“这个……是弓太软,箭支也缺乏保养……”
老王惊诧地在一边观察他的举动:“你、你怎么会写字的?”
阿飞愣愣地望着眼前这一幕,愣愣地站在那里,就觉得浑身的血液都变得冰凉,甚至都冻结了。事实上,他和这对夫妇生活了仅仅一个冬天而已,这具躯体过往的很多记忆都仍然残留在他的意识当中,但情感却随着原主的逝去而并无遗存,也就是说,他与他们并无任何亲情可言。而且无论老爹还是老妈,平常的言语都非常之少,更从来没有与他们理论上的儿子有过任何情感方面的交流,这短短一个冬天,对阿飞来说,这对夫妇大概只是类似于房东的存在罢了。
所以,他考虑是不是趁着这个机会,再跟氏公子套套磁,干脆上他家当奴才算了。虽然就理论上而言,农民是自由人,奴仆没有人身自由,但当肚子还都吃不饱的时候,鬼才期望什么自由哪。
当他搬动那两具僵硬的尸体的时候,他只是感觉,自己是在背负着自己的尸体;当他把尸体搬入坑中的时候,他只是感觉,是他自己躺在那无比简陋的墓穴当中;当他向坑中填土的时候,他只是感觉,是在往自己的脸庞上泼撒灰土……
“你认识吗?”
“符号又是啥了?”
“不、不认识……我不识字。”
坟坑填实了,阿飞拆下木耒的铲部,竖在坟上,然后端起石刀来想要刻几个字,却又不知道刻什么才好——他并不清楚爹妈的名字,平常他们只是简单地用“你”来互相称呼而已。最后,他只好艰难地刻了宋体的“考”和“妣”两个字。
也不知道过了多久,耳畔突然传来隔壁老王无比悲怆的哭声,他是在哭自己那条老狗。
谁能想到,接下来氏公子竟然写道:“……酬答夷民阿飞钱一百五十立此为据。”
所谓列水,就是流经朝鲜城北墙外的一条大河,根据阿飞另一世的记忆,在平壤旁边的,那肯定是大同江了吧。
后来阿飞安慰老王说,未见得老狗就是被吃掉了,那满地散碎的骨头,也许是高句丽人自己猎得的狼獾,至于老狗,高句丽人见它擅长打猎,于是顺手牵了去。当然这话连他自己都绝对不信,老王却并未反驳,只是问他:“狼獾是啥了?”
当然啦,他没这胆子,而且实话说,对于他这种一年到头都未必能见到一文钱的底层屌丝,一百五十钱就已经是笔庞大到喜大普奔的财富了。虽然阿飞并不清楚这时候这地方的物价状况,但估摸着,起码能让他们一家三口吃上一整年的饱糠。
“所以这不是字,”阿飞长长地叹了口气,“只是符号罢了。”
战争、混乱、死亡,这就是他所穿越来到的时代啊,这就是他所将要面对的几乎是必然的命运啊,这一切,难道就不能够改变吗?难道自己最终也会遭逢同样的命运吗?那么他们还有他来掩埋,自己又将会由谁来掩埋呢?会不会变成恶狼、乌鸦,甚至只是蚂蚁口中之食,就这样了无声息地诞生,然后又了无声息地腐烂……
他紧紧地盯着这两具已经僵硬了的尸体,而自己不仅四肢,甚至连脖颈、眼睑、瞳仁都似乎已同样地僵住了,想要移开视线,却又根本不能。那一刻,天地间的一切似乎都已经不再存在了,什么饥饿、寒冷、痛苦,似乎全都不再存在,并且从来也不曾存在过。脑海中一片空白……
应该回去问问老爹,就他这超底层的条件,究竟是怎么把个四肢还算健全的女人骗到手的?
这应该是侵入乐浪郡的高句丽兵做的孽,不但杀了人,还搜光了两家仅有的一点点种粮,并且把隔壁老王家那条老狗烤熟吃掉了,连狗皮都已带走,光剩下一些布满牙印儿的残骨。
在前一世中,他的父母很早就逝去了,那时候仅仅是个孩子的他,内心还无法存留足够理智的对待死亡的认识,然后是与朋友、女友的死别——对于在另一个时代又重新苏醒过来的他,或者不如说是生离。为此再难重聚的生离,他用了整整一个冬天来做心理建设,当这份悲怆终于随着时间的流逝而逐渐沉埋心底的时候,他却偏偏又经历了此世的死别。
他先返回县城,去氏家的货栈打探消息,货栈里还有几个当晚一起保着氏勋氏公子打算从南门落跑的半熟脸,知道他曾经救过少主的性命,对他还算客气。果然,氏勋早已经返回朝鲜去了,不过很可能并未进城,而是居留在列水以北的家族庄院当中。